近日,綦江法院执行工作科执结一起强制腾退危房案件,从立案到成功执结仅用时一个月,在高效执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当事人生命安全的同时,用善意文明的行动传递了司法的温度与关怀。
『案情回顾』
2007年6月,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綦江区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某村委会)与被执行人雷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雷某应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某村委会租赁的房屋(D级危房)。
因被执行人雷某一直未履行判决确定义务,2024年10月15日某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执行立案当日,立案部门以执行标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向执行部门进行了通报,执行工作科负责人罗莉了解情况后当日会同当地镇街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了解被执行人雷某不愿履行判决义务的原因及其诉求,被执行人表示其身体有残疾且无房居住,生活来源依靠其开的小卖部,搬离后将失去生活来源,执行人员现场耐心向其释法明理。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经过现场勘验,发现该房屋墙体脱落开裂情况较为严重,且后期连续降雨冲泡房屋,继续居住有较大安全隐患,腾退工作刻不容缓。
2024年10月21日,綦江法院前往现场张贴腾退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在强制执行的同时,也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合理诉求,通过多方协调,申请执行人同意将现场旁旧村委会办公场所租赁给被执行人使用,也会尽力保证被执行人重新开设小卖部时的优惠条件,解决其后顾之忧。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履行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自行搬离,为尽快排除隐患,保障当事人生命安全,2024年11月21日,綦江法院组织干警及当地政府、社区、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冒雨前往现场进行强制腾退,在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现场见证下,向被执行人宣读了强制腾退决定,执行干警及现场工作人员按照预案开始腾退,历时6小时有序将现场内被执行人物品转移至现场旁旧村委会办公场所内,并由被执行人最后清点确认无误,腾退工作顺利完成。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及当地村镇工作人员也积极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劝导、解释,化解其对抗情绪,现场附近突如其来的滑坡也终于让被执行人体会到法院执行也是在保护其生命安全的用心,在不懈努力下,最终使被执行人思想得到转变。
綦江法院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高效快速的执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当事人生命财产安全,也通过多方协调解决被执行人后顾之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维护了司法的权威,也传递出司法的温度和关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