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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綦江法院一案例入选《重庆法院网络空间 司法保障典型案例(第五批)》
  发布时间:2024-12-03 16:22: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重庆法院网络空间司法保障典型案例(第五批)》,綦江法院一案例入选!

黄某舒等开设赌场案

——对打着“高科技”幌子为赌博网站提供技术支持的犯罪

应予严惩

一审案号:(2022)渝0110刑初 124号

法院: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成员:曹军、詹红玲、陈庆全

二审案号:(2023)渝05刑终 1198号

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成员:李莉、张昌信、张江飞

【基本案情】

菲律宾某跨境赌博集团开发、运维了“启球”等 14个赌博网站、“云汇宝”等 6个第四方支付平台。2016年至 2020年,黄某舒等十二名被告人受该赌博集团安排,到深圳发展网络赌博业务,成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提供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为名,为该赌博集团提供技术支持,主要从事网络赌博软件开发,编写服务器代码,对服务器和域名进行管理,维护赌博平台。黄某舒等十二名被告人非法获利合计 1216万余元,被司法机关冻结的涉案1600余张银行卡内资金共计 989万余元。

【裁判结果】

綦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舒等十二人明知是赌博集团,仍为其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黄某舒等十二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同时对十二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涉案赌资依法予以追缴。宣判后,被告人张某玲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从严打击为网络赌博提供技术支持的黑色产业,深入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的典型案例。当前赌博犯罪呈现出越来越隐蔽化、网络化、跨境化趋势,网络赌博黑产的“技术供应链”降低了赌博网站开发和运营成本,对网络赌博犯罪起到推波助澜作用。本案十二名被告人组建网络赌博“技术供应链”团队,成立“软件科技公司”,打着“高科技”的幌子,实际是为网络赌博集团提供架构复杂、功能齐全的软件和运维,帮助网络赌博组织者实施赌博犯罪,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败坏社会风尚,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应当予以严惩。本案从严惩处为网络赌博提供技术支持的犯罪行为,彰显了人民法院全方位打击网络犯罪的决心,助力赌博犯罪源头治理,有助于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同时也提醒广大网络技术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切实甄别防范网络犯罪,切勿为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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