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卢大爷生育二子三女,老伴已过世多年。年过九旬的卢大爷现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原本几个子女商量好轮流照顾父亲,但因琐事产生嫌隙后几人相互推诿,对父亲的饮食起居及病情等不闻不问,以致卢大爷无法正常生活。无奈之下,卢大爷将五名子女起诉至綦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为了方便卢大爷开庭,也为了达到更好的法治宣传效果,法官决定对该案巡回审理。庭审中,卢大爷的代理人表示,卢大爷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不宜一直转换居住地点,其几名子女住得也较为分散,一人更是远在深圳,所以请求卢大爷在自家居住、请专人照顾。
根据庭前了解情况和庭审查明事实,法官认为卢大爷要求自家居住、请专人照顾是其真实意愿,应予尊重。同时,考虑其年龄和身体状况,相对于到各子女家中轮流赡养,自家居住、请专人照顾更有利于卢大爷今后的生活。故当庭判决:原告卢某在自家居住、请专人照顾,所需费用及医疗费用由五名子女平均负担。
“孝敬乃人伦之始,众德至本。”这次巡回审理,綦江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守护“老有所养”的生动体现。下一步,綦江法院将继续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