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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邻里纠纷无小事 用心用情解纠纷
作者:张水林  发布时间:2024-09-13 14:21:24 打印 字号: | |

谢谢张法官,困扰我多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太感谢你们啦。现在我和邻居和好了,又是好邻居。”


近日,綦江法院永新法庭

顺利化解一起

困扰当事人多年的邻里纠纷。




曾某某与田某某系邻居,两家房屋相隔而建。多年前田某某因挖鱼塘,将鱼塘里的泥土、石头堆放在曾某某土地,占用曾某某部分土地,后田某某又在该土地上栽种果树。双方就土地使用达成口头协议,对土地进行互换,但未形成书面协议,也未对边界、面积进行明确说明。后曾某某准备对其房屋进行修缮,需要占用田某某的土地,田某某不同意,双方随即产生矛盾。曾某某认为田某某在其屋后修建的猪圈和鸡鸭圈影响其生活,要求拆除。双方矛盾日益加深。曾某某多次向村委会、政府反映要求解决问题,均未得到有效解决,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突出,对抗情绪很激烈,认为简单一判了之并不能有效解决纠纷,还可能会激化矛盾,面临执行困难的问题。双方是多年的邻居,后面还要天天见面,要从根本上将问题解决,把两家人的纠纷化解。

法官随即第一时间到当地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村干部表示,两家人的纠纷村上已经调解十多次,跟双方都做了很多工作,但双方一直未达成合意。双方之前关系本来挺好的,就因为土地问题闹得现在不相往来,对簿公堂。为了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到现场查看房屋、土地、鱼塘、猪圈等情况,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双方当事人都觉得自己有道理,不肯让步,田某某坚持说这个事要儿子定,调解工作陷入僵局。随后,法官继续向周围其他邻居调查了解双方的纠纷情况,对案件进行全方面调查核实。

一周后,法官再次来到田某某的家中,解开田某某心结:“当年修建鱼塘的时候你确实是占用了曾某某的土地,他当时给了你方便,现在曾某某要修建房屋,你也应该给他方便。把纠纷解决了,双方都让一步,两家人和谐、开心生活才好。”田某某听后表示再思考一段时间。

8月27日,重庆正值酷暑。法官再次跟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并达成初步合意。法官到达后,为了促进矛盾解决,主动邀请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协调,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以及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协议。两家人关于土地占用、修建家禽圈养房及鱼塘问题均得到了结,多年的纠纷终于顺利化解。



 
来源:永新法庭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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