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綦江区人民法院与重庆世明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聘用制书记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截止2021年4月30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至199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重庆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含派遣),必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方可报考,未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截止2021年4月30日,未毕业的在读在校学生;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人员填写《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至670714244@qq.com邮箱,对登记表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5月8日下午6:00通过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3、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得小于2︰1,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笔试
1、内容。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2、时间、地点。笔试于2021年5月11日在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报考人员于当日早上8:30持本人身份证和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在綦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报到。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6:00通过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进入技能考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三)技能考试
1、内容。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采取看文打字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生成绩=每分钟打字数×正确率,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2、时间、地点。技能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30在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
3、成绩查询。技能考试成绩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6:00通过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9:30 --12:00,下午14:30--17:00)在綦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进行。进入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通过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规定时间内持规定证件、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具体要求为:考生须提供经工作单位签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格审查表》(无工作单位的不签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主页、副页、增减页,三页齐全)。
2、资格审查结束后,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6:00在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上午9:30在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
2、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不足2:1的比例,则按所有技能考试人员为合格,一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于当天下午5:00在綦江区人民法院张贴公布。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綦江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等情况。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綦江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重庆世明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由重庆世明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工作。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21年度内,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以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有关程序进行补充聘用。
三、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劳务派遣的聘用制书记员参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管理。
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自理。
四、其他事宜
(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5890954, 联系人:秦老师
(二)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